《每日高教动态》2015年4月8日

发布者:许文洁发布时间:2015-05-21浏览次数:64

【上级精神】

u人社部: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需谨慎选择违约

2015届高校毕业生们眼下正在经历紧张的招聘季,但一些学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过于草率,一旦遇到更好的单位,就选择毁约。对此,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选择违约将面临诸多不良后果,应该谨慎选择。

  三方协议实际上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三方协议一旦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违约方多是毕业生。一旦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因此毕业生需谨慎。

  一般来说,一位毕业生只有一份三方协议,如果签订后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退还学校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对自身最终就业产生影响。(新华网,47日)(搜集人:高丹丹)

【高校动态】

u复旦大学: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社会总体呈现正效能

日前,复旦大学国家网络传播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复旦发展研究院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共同推出“中国发展社会效能指数”。指数显示,中国网络社会呈现总体正效能,认同与发展指数最高,舒适与安全程度有待提升。

  复旦大学国家网络传播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李良荣介绍,中国发展社会效能是社会大众对中国发展的满意度,是经济增长水平、政治稳定程度和人民生活幸福感知的综合表述,反映了党和国家引领社会正确发展的影响和能力。“中国发展社会效能指数”试图从多维度测试社会大众对中国发展的实际感受,从侧面综合反映公众对政府执政的理解、认同、支持和期待。该指数由安全指数、舒适指数、认同指数和发展指数4个指数构成,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50分为中立状态,低于50分为负效能,高于50分为正效能,分数越高则社会效能越强。

  复旦大学国家网络传播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桂勇介绍,这份报告的分析数据来自复旦发展研究院传播与国家治理中心“2014中国网络社会心态数据库”,该数据库覆盖从新浪微博平台上随机抽取的1800名网民,网民构成主要包括商界精英、专业技术人员与知识分子、社会底层群体和党政人员。“中国发展社会效能指数”是在对该数据库进行深度挖掘的基础上分析所得。

  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社会整体呈正效能,认同指数占鳌头,中国网民对当前社会和既存体制的认同程度较高。指数显示,中国发展社会效能总指数分值为57.6分,意味着中国网民个体获得感较高,也意味着中国网络社会总体呈现正效能,理性的力量逐渐回归并成为主流。网民对现存体制和社会状态表达出认可,对目前中国安全程度和舒适程度具有较良好感受,同时也展现了对未来个人和社会发展的信心。

    不过,中国网络社会目前呈现的是弱正效能,虽然整体积极,但在很多方面尤其是社会安全和环境舒适方面(前者得分49.4,后者得分45.4,均呈负效能),都需加大改进力度,扎实有效解决与民众切实相关的生存、生活问题。

  从社会群体来看,商界精英社会效能呈“高舒适,低安全”特点;党政人员位居社会效能榜首,认同效能最强;专业技术人员与知识分子成为社会效能指数光谱的中间群体;社会底层群体集聚负效能,社会群体鸿沟亟待缩小。

  从代际来看,中生代(70后和60后)的社会效能略强于新生代(90后和80后);中生代的政治安全指数和舒适指数均高于新生代,但新生代的发展指数略高于中生代。

  从4个二级指标来看,新生代的认同指数最高,为62.0,呈现出较强的正效能。其中,社会认同指数和政治认同指数分别为67.656.4,均呈现出正效能,说明新生代对于目前社会现状和既存体制认可度较高。

  而中生代的舒适、认同、发展指数分别为61.960.961.2,均呈现较强的正效能,且这三方面的效能较为平衡,其中舒适指数率高于认同和发展指数。与这3个指数相比,得分仅为51.8的安全指数相对低得多,安全呈现弱正效能。中生代整体表现出“三高一低”的社会效能。(中国青年报,47日)(搜集人:高丹丹)

u浙江大学:发布“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招生人数增加

  今年,浙大“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数为350名,比去年浙大第一年试水“三位一体”招生放出的100个招生名额,要多两倍半。而今年的招生专业也从去年的17个增加至45个。其中文科增加了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其余24个新增专业均为理科专业。记者稍作对比发现,今年新增的专业不少都是目前社会上的热门专业,例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自动化(电气)等。除了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都有大幅增加外,招生细则今年也有变化。一个变化是,去年每个考生最多允许填报两个专业,今年则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

此外,今年录取办法也有两处变化。今年录取办法的第一条就标明,“三位一体”入围考生的高考(课程)成绩必须位于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文科前2%或理科前3.5%。此外,录取过程中,“当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相同,需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时,今年和去年的单项顺序排列也发生了变化。去年依次为: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而今年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相比之下,今年录取时对高考总分更为看重了。(光明日报,47日)(搜集人:吴松)

专家观点

u刘振天:高校质量好不好,最终学生说了算?

今年两会期间,有人提出了“学校好不好,最终由学生来判断”的论点,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议论。报道说:某校为了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硬是新盖了3万平方米建筑物,但盖完就没用;添置了实验仪器设备,但买来一年仅用了一次,造成了许多浪费。之所以这样做,都是评估的要求,评估只是重硬件,达不到标准就扣分。由此认为,学校质量好不好,不是一时评估就能见证的,最终结果还得由学生来判断,如果质量不好的话,学生自然不来报考、学校也招不到学生,没有必要评估。

  上述说法,有的明显不符合事实,比如评估只重硬件;有的是自己管理不善,不能怪评估,比如盖了房子买了设备但没有很好利用,出现浪费。不过,笔者更感兴趣的倒是“学校好不好,最终要由学生来评价”以及“学校办不好,学生不来报考”等观点和主张,我认为,初衷很好,也有合理之处,但整体地看,却失偏颇,它将学生对质量的评价与政府对高校的质量评估对立了起来,不仅理论上说不通,实践上也行不通,如果以此作为反对其他评估评价的理由,更有害处。

  学生选报和就读高校的自由度并不是无限的

  学生报考率及报到率确实能反映一所高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高校办学声誉和质量。以往高等教育规模小、高校数量少,能够上大学的学生凤毛麟角,加之学校之间质量差距不大,因此,那个时期学生对高校基本没有多少选择空间,能够有大学可上就已感到满足。今天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了,我国目前各级各类高校在学总数突破了3500万人,毛入学率也达到36%,意味着同龄人中三分之一能够接受高等教育。那么,机会增多是否表明学生选择高校的余地越来越大呢?表面看是这样的,但实际并非如此。一方面,仍有约近三分之二的人进不了高校,因此,高等教育依然是稀缺品,总体上是供不应求的。另一方面,学生虽然可以自由报考,但不一定被所报高校录取。其中高考分数就是一道重要门槛。何况办学有自身规律,社会对专门人才需求是多样的,学生个体的发展是多样的,高校层次与类型也是多样的,不可能都是一个模式,也不可能将所有的学校都办成清华北大。进一步设想,学生出于各种原因选择了一所质量和声誉较差的高校,他还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吗?有,但可能性很低,同时风险却很高。我国高校还没有建立正常的学生校际转学与流动制度,就是校内转换专业都很难。假如可以转学和流动,其范围也不能很大,否则会造成办学秩序的混乱。有人说了,学校质量不好,学生可以退学呀,但退学带来的时间、经济以及心理压力等成本之高,会令多少学生望而却步?因此,不能幻想通过学生用脚投票来淘汰质量差的高校,以为学生不选不报就能解决一切问题。重要的是建立质量保障机制和评估制度化。

  学生不是唯一的高校质量评价主体

  教育学理论告诉我们,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专门人才。各高校的章程也均规定,要为学生发展提供好的条件和高质量的服务,而学生有评议教职员工的工作态度、能力和水平的权利。事实上,当代教育学特别强调和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理论,就是建立在学生主体性基础上的。而诸如选修制、学分制、生评教、学生参与、学生满意度调查等,也是体现学生主体性的制度安排。

  在承认学生是教育过程的主体的同时,教育学又指出,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和客体。学生知识习得、能力获得、德性养成等,离不开教育、培养和引导,至于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以及需要用什么来培养这样的人,即教育的宗旨、目的、教育内容等,并不完全取决或主要不取决于学生的意愿,而取决于国家、政党和社会的需要。正如军队非常重要,但不能将其完全交给军人一样,大学也非常重要,但不能完全交给教授,更不能完全交给学生。学生有对学校质量评价的权利,然而,学校办学质量及其方向,又不应完全以学生的评价为根本或唯一标准,否则,就等于放弃了教育、培养和引导的责任。

    目前,有一种很时髦的说法,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不再只是公共品,还具有准个人产品性质,学生及其家长是高等教育直接受益者,因此必须承担一定的教育成本。而由于学生分担了教育成本,其角色便从过去的受教育者,变成现在的消费者了。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生产者和消费者、服务者与顾客间的买卖关系。学校好不好,要看消费者或顾客满意不满意。我们认为,生产者与消费者、服务者与顾客只是形象描述,并非科学定义,将学校与学生、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界定为买卖关系,这是一种误解和误导。学生缴纳学费并不能改变教育性质,也不能改变其受教育者的地位,即使全成本甚至高于教育成本缴费的民办高校也不例外。高校利益相关者包括国家、政府、企事业、行会、媒体、公众和社会,决定了高校质量评价中的利益方的多样性,不存在唯一的中心。所以,学生评价非常重要,但不能代替、取代和取消政府及社会的评价。

  客观公正地面对学生的质量评价

  现实生活中,高校日益广泛进行学生评教、学生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依据,甚至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但重要依据不等于唯一依据,也不等于最合理有效的依据。应该说,学生评价学校质量要比各种各样的大学排名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因为学生就设身处地地生活在高校这一真实的教育场景之中,他能够获得对教学、学习、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最真实的信息及切身感受。不过,让一个尚处于学习和成长阶段,知识基础、能力水平、专业与社会阅历都还十分欠缺的学生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肯定是力所不逮和勉为其难的,这也是为什么高校教师一直反对将学生评教作为衡量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并将其作为决定教师职务晋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教育质量与一般的产品质量不同,对产品质量高低,使用者相对比较容易判断,但教育质量则具有多样性、潜在性、模糊性等特点,对其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相当困难,甚至不可能。比如,一所高校质量高,到底是因为学校条件好、老师教得好,还是学生基础好,或是学生学习努力,或者社会环境好造成的,很难分得清楚。更何况学生评价有时也出于自身利益和喜恶,感性有余理性不足,对他们的评价结果,不可不信但不可全信,不可不用但不可全用。实际上,评估需要一套系统的评估方案、评估技术和评估方法,这不是学生的任务,亦非其水平所能驾驭,但恰是政府以及专门机构评估的优势所在。后者是一种严格的专业性评估活动,这种活动在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我国也经历了30余年的时间,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在促进高校持续提升质量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以我国政府主导的高校教学评估为例,它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有一套系统、全面和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与学校整改严密的评估程序,同行诊断、数据与事实说话的评估方法。这些,都不是学生评价完全可以取代的。那种所谓“学校办不好、学生不报考”主张,不仅行不通,也会给人留下办学者以此为借口推托自身质量建设主体责任的不良印象。(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光明日报,47日)(搜集人:高丹丹)

u张学文:中国大学如何告别平庸重铸大学主体理性为根本

大学治理体系是一个集普遍性、复杂性、敏感性、民族性、发展性诸多特点于一身的系统工程,指望一经推出就能解决我国大学的诸多棘手问题和现实难题,是非常不现实的。就当前我国大学如何看待自身和处理自身与外部种种关系而言,存在着理性发展的先天不足,导致自身的公共价值和人文精神难以充分彰显。我国社会及其各类主体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从半封建半殖民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经历理性化的完整历程。因此,我国大学在与外部世界的交汇、融通与较量当中,已有的大学理性不足以引领自身及其社会而起主导作用,不得不退居于从属乃至附庸的地位。对此,社会和大学都需要反省。事实上,中国社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到现在为止,并未完全实现启蒙运动的思想目标,进步、合理性、意义、价值等社会理念仍然尚未完全展开或充分实现。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总是迷信制度,以为制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其实,制度并非万能,尤其是在人们内心深处还极其缺乏对制度价值和理性精神的充分尊重和认可的情况下。因此,要真正建立、健全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就必须重铸大学主体人格,重建大学理性精神,大学才能真正成为充分独立的法人组织,才能处理好自身及其与外部之间的多种复杂关系。只有大学拥有了理性的独立人格,才能充分利用法人主体地位和办学自主权,学会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平等和正常交往。这实质就是大学的主体理性,它既涵括了大学的主体间性,又指大学的交往理性。所谓大学的主体理性只有在开放社会各主体间的理性交往中,互相承认、友好相处、相互尊重的情形下才可能真正存在。

  中国大学建立时间短,中间历经曲折反复,没有经历完整的社会除魅阶段与理智化启蒙,因此重铸主体理性将是一个漫长的、艰辛的、曲折的发展历程。这里大概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健全大学治理体系的前提是所有大学必须取得独立的法人和主体地位,充分享受合法的办学自主权,是独立的高等教育实践主体;第二,在今天既定“教授治学”背景下讨论谁来控制大学,显然只有大学教师具备了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和理性精神才能真正成长为大学治理的核心,才能坦然面对“给教授搬凳子”的行政领导,毫不畏惧,理直气壮,最终才有可能心无旁骛从事寂寞的科学研究、烦琐的教书育人和中立的学术决策。

  总之,只有这种大学治理模式才能以实体化形式真正实践以教授为主体组建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大学治理的困局与难题,即强化大学党委的政治领导能力建设,制约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行政权力泛化,重铸大学教师的主体理性,最终承担起培养国家和民族发展所需杰出人才的任务和责任。(作者系《新华文摘》杂志教育专栏编辑,知名青年学者)(光明日报,47日)(搜集人:吴松)

【新闻纵横】

u浙江今年起组织开展高校校()长年度教学述职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决定从2015年起组织开展高校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评议活动,活动按一年本科院校,一年高职高专院校,交替进行。

参加年度教学述职评议的对象包括全省普通高校校(院)长(含独立学院,不含部属院校)。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此项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采用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当年述职高校报送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召开专题述职评议会议,每年选取10所左右高校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对书面述职的高校由参会者会后根据书面述职材料,一周内反馈测评意见。浙江强调,述职测评后,省教育厅将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向参评高校全面通报;同时还将把评议情况视情纳入面向高校的各类评先评优和考核。(中国教育报,47日)(搜集人:高丹丹)

u德州学院“5111回炉式”人才培养零距离对接就业

当应届毕业生忙着四处找工作的时候,德州学院纺织服装学院2015届服装专业本科毕业生孙震震、秦培坤、李宝娜等多名同学,已早早被青岛红领、烟台舒朗、鲁泰纺织等国内知名服装企业签约。他们的就业成功都源自德州学院纺织服装学院“5111回炉式人才培养新模式。

所谓回炉式,就是指从学理论到去实践,然后再回到理论,最后再到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5111’,则是指四年八个学期的理论与实践学习与体验研究与提升交替进行的时间比例。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徐静概括地说。

具体说,“5”指的是第一至第五学期的通识化服装课程教育体系,集中学习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学生在完成“5”的学习后,进入第六学期的模块化学习,在这学期根据学生选择方向进行个性化人才培养,制定相应的课程学习模块;随后,学生将进行第七学期的回炉式再学习。学生回到学校,对于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由学校根据企业与学生的反馈,统一安排教师进行相应环节的授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学生带着在企业学习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环节;最后进行的是第八学期的顶岗实习,实现学生就业的零距离过渡,提高就业率。

在该模式培养下,2014届毕业生杨洋、黄镜润、盖玉洁等多名学生,不到一年时间就成为企业骨干。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杨洋,第六学期在烟台舒朗实习,回炉学习后再进企业毕业实习,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选题,真题实做,毕业论文受到企业赞赏并免试留在该企业工作。如今杨洋已成为公司总部的市场督导,并即将上任该公司在全国设立的大区域总督导。和杨洋一样,回炉学习后,该院很多学生都开创了别样的创业就业渠道,或成为专业网络写手,或开设私人定制工作室等。

据德州学院院长冯健介绍,“5111回炉式人才培养模式是在2010年提出的。当时,德州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针对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弊端,依托国家级服装设计与工程特色专业,省级服装设计与工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平台,探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通过反复实验,最后总结提炼形成了“5111回炉式。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改革,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的考研率、就业率、获奖率稳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意识明显提高。

“5111回炉式人才培养模式使70%的毕业设计课题紧密结合实际,60%的学生参与教师的教科研项目研究,30%的学生参与全国各类服装设计大赛,为学生创业、就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让学校实现了解决实际问题,做真实研究的培养目标。而研究成果企业与学校共享,也让企业与学校优势互补,不但实现了合作共赢,也为培养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校推广该模式后已为社会培养近3000名卓越服装人才,赢得社会好评。德州学院党委书记李保海说。(中国教育报,47日)(搜集人:高丹丹)

【域外采风】

u亚裔学生控告哈佛录取歧视耶鲁销毁档案

据美国《侨报》报道,去年11月非牟利机构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代表多名亚裔学生控告常春藤名校哈佛大学对亚裔学生入学许可设下较高门槛。今年218日哈佛应诉。当诉讼正式进入调查阶段时,日前爆出耶鲁大学法学院销毁学生入学档案。原告方认为耶鲁法学院此举有可能毁灭哈佛入学歧视案相关证据。

  SFFA代表Blum表示,日前得到消息,耶鲁法学院在222号突如其来地销毁了全部的入学档案。Blum指,SFFA认为耶鲁法学院此举不仅违反了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Family Education Rights and Privacy Act,简称FERPA),而且有可能毁灭哈佛入学歧视案的相关证据。SFFA已经去信给哈佛以外的七所常春藤学校,通知这些学校有法律义务保留其所拥有的学生入学申请文件。至于耶鲁法学院虽然已经销毁了这些入学申请文件,但是还是能够恢复这些文件。SFFA要求耶鲁及时补救,警告意味颇浓。

  近日,常春藤盟校放榜,今年申请哈佛的学生数量是8所盟校中最多,也创下哈佛历年之最。亚太裔公共事务联盟放榜后发表声明,对哈佛大学的招生录取政策提出质疑。声明指“哈佛大学的招生录取政策令人不安,因为此录取政策对一些亚太裔美国人群体似乎具有歧视。具体来说,这个录取政策看上去对招收华裔美国人特意设置了更高的标准。”

  长岛华人协会主席张国栋表示,同等背景条件下,亚裔进一流名校SAT成绩要比白人高140分,比西裔高270分,比非裔高450分;亚裔在任何一个SAT分数段的录取率都是最低的。在同样分数的情况下,录取率比白人低67%,比其他族裔则更低。?他希望有更多亚裔学生站出来加入 SFFA,特别是曾经被哈佛这类精英大学拒绝过的学生。这类学生的案例将有助于推动案子的进程。毕竟,案件的诉讼过程会很长,如果没有被拒学生持续的参与,SSFA就不能显示亚裔学生在申请入学问题上利益收到损害,当然也很难打赢官司。他也希望所有亚裔组织以及更多华人参与到这场平权运动中,让华人学子不再因为种族问题而遭受入学歧视。

  Blum指,所有参与诉讼案的学生名字都会被保密,没有当事人的许可,他不会透露任何名字。加入SFFA是免费的。(中国新闻网,47日)(搜集人;高丹丹)

u英国:科研经费调整方案惠及精英大学

英国大学的科研经费将根据研究卓越框架(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 REF)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日前,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发布了高校科研经费调整方案的初步细节,在10亿英镑(约合14.952亿美元)的科研经费预算下,提高4星级研究科研经费。历史系教授德里克•赛耶认为,此次经费的调整将使得科研资助进一步集中于顶尖大学。不少人认为,自2008年研究质量评价活动(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RAE)后,科研资助分布状况基本保持不变。赛耶教授表示,降低3星级研究在科研经费评估中的重要性将提高对科研人员的筛选标准,这也是 2014年卓越研究框架评估存在重大分歧和争议的领域。英国大学智囊团(Million+ group of newer universities)首席执行官帕姆•塔特洛认为,近几年来,为响应卓越研究框架,科研经费的分布主要集中于顶尖大学。然而,要实现为所有大学的研究基础设施提供支持,并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科研经费调整之路任重而道远。(泰晤士高等教育,47日)(搜集人:吴松)

 

编辑:李曼                                              审核: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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