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王同彤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1021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学校深入落实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向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冲刺,蓄能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一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科学管理提升办学质量、通过改革创新释放发展活力,为一流大学建设第一阶段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为国家战略任务的完成做出更多更大实质性贡献。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强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推进党的工作与一流大学建设任务深度结合。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结合高校和岗位实际,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任务。围绕建国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纪念庆祝活动,结合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开展深度宣传,加快融媒体建设。持续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大调研”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宣传部、组织部、文科院、学工部、学校办)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促进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加强各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建立新上岗培训和常态化培训机制,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制定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扩大专职组织员试点范围,充实一线党务工作力量。探索建立党务干部职称评审机制,拓宽党务干部发展通道。(组织部、党校、高级研修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落实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继续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发现培养。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和交流工作力度,促使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环节经受锻炼、提高能力。修订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开辟校外海外研修基地,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组织部、人事处、党校、高级研修学院)

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推动“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落地生根。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落实监管责任的检查力度,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整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进巡察工作,持续在整改落实上发力。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岗位锻炼、业务培训等工作,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委、监察处、巡察办、信访办、教师工作部)

5.提升统战和群团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凝聚政治共识、提升参政议政水平、推动学校发展。依法充分发挥教代会、妇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离退休同志等在保障师生权益、推进一流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战部、工会、妇委会、团委、老龄办)

二、大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6.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施方案。对接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攻坚行动”,深化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课的育人作用。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建设。完善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加强心理健康预防干预。推动本科生书院建设,支持书院品牌特色育人工作。做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市赛承办工作,积极申报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推进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积极参与高水平科创和学科竞赛。加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院建设,做好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骨干培训。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学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部、宣传部)

7.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通过满负荷工作、高质量运行、全过程跟踪,大力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完善本科招生工作机制,切实深化招生、培养、就业工作的联动,实行专业动态调整。对接落实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启动新一轮实验实践教学建设,加强新工科专业建设,总结提升“菁英班”人才培养经验,形成一流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推动通识教育和通识课程改革,推进“六卓越一拔尖”各项工作。统筹“一流专业教育+一流教师教育的卓越教师培养,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完善本科教学绩效评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教务处、招生办)

8.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深化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专业学位综合改革。推进招生管理改革创新,完善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推进博士生培养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优化招生资源分配,提高博士生待遇,深化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博士生弹性学制培养改革试点,全面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强教育硕士培养,有效对接基础教育高水平师资需求。构建学位点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学位点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改造升级研究生培养、招生系统。分类制定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以及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的激励政策。加强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衔接。(研究生院、信息办、教务处)

三、坚持卓越导向,有效增强学术核心竞争力

9.加快一流学科建设。继续支持“2+5”重点学科(群)冲击一流。依托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推进教育学、地理学、岛屿大气与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统计学六个高峰学科加快发展。加大核心指标攻坚力度,选育和支持种子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和ESI全球排名中取得更好成绩。引导各一级学科加强自我研究、对标研究,制定针对性改革发展举措。(发展规划部)

10.培育一流科研成果。加强国家科技三大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等重要奖项的培育和申报。依托幸福之花先导基金项目和共享交叉基金项目,培育研究制高点。对接“珠峰”计划、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计划、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超限制造、脑科学、长三角一体化等领域的研究。完善专利管理体系,增强学术成果向智库成果转化的能力。组织开展第五届思勉原创奖评奖活动,设立青年思勉原创奖。充分发挥学术期刊在培育一流成果、提升学术影响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科技处、文科院、学报编辑部)

11.加强科研基地平台建设。加快建立面向全校开放、协同共建、竞争流动的基地平台管理机制,促成学科交叉融合。做好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基地平台的迎评、已评基地平台的整改以及新基地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产出高质量智库成果。加快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制定日常管理运行和绩效考核办法,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开放共享能力。推进校调查与数据中心建设,加强研究数据的共享及配套服务。(科技处、文科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2.推进国际化进程。积极主持和参与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进一步深化与纽约大学等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办学和联合研究平台建设。加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不断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力度,有效推进海外中国研究中心建设,继续加强汉语推广及孔子学院建设。加强国际期刊建设。稳步提升学历留学生和全英文专业的规模和质量。加强海外宣传工作。(国际交流处、科技处、文科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中心、宣传部)

四、完善党管人才机制,深层激发教职工动力

13.深化师德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深入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规范和教职工考核及奖惩机制,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确立校级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深入挖掘师德典型。明确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细则,探索制定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14.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拓宽引才通道,优化人才招聘政策,逐步完善学校、部门、院系、个人多维度引才机制。完善青年教师培育体系。继续扩大专职科研队伍和优秀博士后规模,逐步提高博士后待遇,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师资管理制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文科院、国际交流处)

15.推进人才评价考核制度改革。贯彻国家人才评价制度破“五唯”指导意见,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多元评价制度,修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完善教师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文科院)

五、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切实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16.谋划落实重大规划方案。根据要求,做好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等重大规划的对接谋划和协同落实。贯彻执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一流大学建设方案、提高学校学术竞争力和经济运行水平实施意见、“迎双庆 促发展 惠民生”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的落实。推进崇明校区和医学院的筹建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一流大学建设和高峰学科第二阶段建设中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发展规划部、学校办、督查办、崇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医学院筹建办)

17.优化内部治理体制机制。修订学校章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梳理,以一级学科和学科群为基础优化学院布局,加强对非实体科研机构规模和质量的管理。持续推进校学术委员会运行的日常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切实发挥责任教授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经济委员会的日常运行机制,开展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提出新的投入产出管理模式,发挥服务重要经济事务、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独立评估和监督作用。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协同,打造高效、互通的“网上办事”系统。完善机关、院系考核机制。畅通管理人员发展通道,探索职员职称改革。(学校办、发展规划部、机关党工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办、人事处)

18.完善绩效分配政策。精准把握提升学术竞争力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的精神要义,加强责任教授、卓越激励、绩效奖励政策的全方位宣传,将政策创新转化为观念创新、学术创新。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意见,加强绩效统筹,推出绩效分配政策2.0版。(人事处、发展规划部、科技处、文科院、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

六、优化经济运行,不断增强办学效益

19.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梳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非学历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结算体系,引导院系把结算经费统筹用于落实学校战略性发展目标。全面正式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实现以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双体系”运行。做好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及落实工作。完善财务秘书培训与管理,加强院系财务秘书队伍建设。推进各业务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经济责任和财务审计制度,推进审计信息化。围绕“迎双庆 促发展 惠民生”三年行动计划,做好筹资工作。(财务处、发展规划部、审计处、信息办、校庆筹备办、基金会办公室、基础教育集团)

20.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采购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的全口径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公用房核定和公用房使用成本分担机制,提升公用房使用效率。完成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核磁共振重点实验室、纳光电集成与先进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搬迁工作。加强公用房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完善开放基金、绩效考核,提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度和使用效益。(国资处、招投标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公用房综合治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财务处、保卫处)

21.推进各类资源功能拓展。以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优化资产经营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探索服务“双创”和科研成果转化的新路径。加强策划主题出版和原创图书出版,厚植教育出版优势,服务国际+、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对照上海市对大学科技园要成为科技创新策源地的要求,增强优势学科的社会价值转化,促成产业集聚;推进校内资源整合,扩大“教授工作室”平台辐射功能,服务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围绕图书馆智慧化转型,完善基础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开展校友调研和校友“双创”活动,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国资处、资产经营公司、出版社、大学科技园、图书馆、校友工作办公室)

七、强化条件支撑,持续提升学校形象

22.提升社会服务能级。加快推进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五+”行动计划)。以基础教育为突破口,逐步打造学校特色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我校附属学校建设标准、办学评估制度和机制,加强基础教育服务拓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CTO学院建设。(学校办、基础教育集团、CTO学院、科技处、文科院)

23.加快推进校园建设。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实施中北校区无车校园建设、校园生态环境建设、校门建设工程、楼宇建设和修缮工程、楼宇文化环境建设、校史文博建设、校园体育设施提升、校庆创意产品设计、学校影响力提升和智慧校园提升10大校园形象提升工程。推进中北校区控制性详规调整,完成理科大楼地下停车库改造工程,加快物理楼裙楼、部分教学楼改造等工程建设。(校庆筹备办、基建处、后勤保障部、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宣传部、信息办、招投标办公室)

24.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推进闵行校区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开设中北校区河西食堂教工供餐点。改造两校区教师休息室,建设集休息、工作、研讨等功能为一体的教师工作站。拓展校内外周转房源,建立高品质服务管理体系。制订子女基础教育服务发展目标与规划,与属地教育局、附属学校等部门联合做好教职工子女入学预案,继续推进与一流大学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子女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后勤保障部、基础教育集团、教师工作部、工会)

25.加强安全保障工作。持续优化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监管,推进安全检查专业化,重点做好实验室、宿舍、网络、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育人,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保卫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学校办、宣传部)

注:任务分工排名首位的单位一般为任务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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