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

学术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内涵建设,深化落实“教授治学”之年。要紧密围绕“十三五”规划、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两个一流”建设、新一轮学科建设的需求,切实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履行好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职权,有力推动学校实现新一轮大发展。

一、优化运行机制,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根据学术委员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的最新调整,修改完善学术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章程。加强工作统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学术委员会与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协同推进,探索立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共同参加的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学术组织的指导,推动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加强学术组织体系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能力。

二、建言重大制度事项,服务学校全局战略

积极履行审议、咨询职能,围绕学校“两个一流”方案、2015年度教学科研实体单位考核工作方案、机关职能部门评估考核方案、教师荣誉体系方案、学校薪酬体系调整方案、重大科技项目科研奖项申报方案、文理科科研工作会议方案、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整改方案、学位证书改版方案、教学建设项目资助办法、本科教学质量评定办法、聘任国(境)外荣誉教授等重要制度、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严格学术标准,参与各类评推调研活动

严格把关学位申请、导师资格申请、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等事项,指导学位授权点的规划、建设与评估工作。推动落实“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学校各项学术伦理制度,推动开展“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等活动,营造良好学术环境。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教学科研项目奖项等方面的评审推荐工作和有关调研活动。

四、提升服务水平,协同推进“教授治学”

加强各部门单位与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沟通联系,形成主动征询学术委员意见,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提升秘书处的服务质量,编好《学术委员会简讯》、《双周高教动态》和《领导参考》等决策咨询资料,不定期通报推送学校大学排名情况分析等研究报告,使委员及时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提升履职能力。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电话:021-54345426;021-54345346
邮箱:fzghb@admin.ecnu.edu.cn 传真:021-24288793